首頁 / 會員福利 / 子女獎學金
本會為鼓勵會員及會員子女用功讀書,力求上進,以培養建設國家之優秀人才。
凡本會會員或會員直系親屬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中、高中及大專院校,而各項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,均可依本辦法申請發給獎學金。
申請人應具備條件
- 申請人加入本會,年資必須滿壹年以上者。
- 國中學生學業成績平均 85 分以上者。
- 高中、高職學生學業成績平均 85 分以上者。
- 大專學生學業成績平均 85 分以上者。
- 操行甲等及體育成績乙等以上者。
- 每位會員申請學金限子女一位。
獎學金之名額
以申請者排定名次為準及金額暫定如下:
- 大專:每名新台幣 1,000 元正。
- 高中、高職:每名新台幣 700 元正。
- 國中:每名新台幣 500 元正。
申請獎學金應繳下列證件
- 填具申請書乙份。
- 繳全學期成績單乙份。
- 戶口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乙份。
獎學金審查要項
- 獎學金申請案件之審查與核發,由本會理監事會負責辦理。
- 理監事會對獎學金申請案件,應按照本辦法之規定為公正之審核,並得以會議方式公開行之。
- 各級學校學生其單項課業成績有不滿六十分之情形者,不予錄選。
- 大專組成績分數相同者,以主科成績為取捨標準。
- 高中、高職、國中組成績相同者,以國文成績為取捨標準。
- 全學期申請獎學金各組合格人數未達本辦法規定名額時,缺額不增補。
- 會員及子女申請獎學金辦法,依總平均分數高低順序排列名額,額滿為止。
獎學金每年辦理一次,由本會秘書處分別給予寄發。
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。
本辦法由理監事會制定後,送會員代表大會追認,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備施行之,修改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