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/ 會員福利 / 九九重陽敬老
本會為發揚中華倫理傳統道德,宏揚孝道,敬老尊賢,促進家庭和諧,特定「重陽敬老」辦法。
敬老辦法分會員及眷屬(父母)兩部份。
申請人應具備條件
- 凡入會滿乙年以上始得申請(繼父母以戶籍登記滿3年以上者)。
- 會員本人以在籍者,年滿 65 歲得以申請(入會5年以上)。
- 在籍會員之雙親年滿 75 歲以上者得申請(含繼父母)。
- 申請者如積欠會、保費暫不受理,兩週內如未繳清,取消申請資格。
- 申請手續應填寫申請書(由本會提供)並附壽星與會員相關戶籍,如未同一戶內,應分別隨件同時附來(資料不全者不受理)。
敬老禮品視年度編列預算,經大會通過每年配合收費通知會員申請,重陽節前辦理完竣。
本辦法經第三屆第五次理事會討論通過,送會員代表大會追認通過,定85年度起實施。